(三)黨小組會制度
1、黨小組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2、黨小組會的主要内容是:
⑴ 學習黨内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決議和工作安排;
⑵ 黨員彙報個人思想、工作、紀律,完成黨組織分配工作的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⑶ 改選黨小組長,醞釀支部候選人;
⑷ 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發展工作;
⑸反映群衆意見和要求,針對群衆思想狀況,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⑹評議黨員和評選推薦優秀黨員。讨論對違紀黨員的教育和處分意見上報支部。
3、黨小組會由黨小組長主持。組織黨員學習和過好小組組織生活,黨小組生活要求編入小組的每個黨員必須參加。
4、認真作好黨小組會議記錄
(四)黨課制度
1、黨課由支部負責組織,每半年一次。支部書記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2、黨課教育要聯系黨員思想實際,把授課和組織專題讨論結合起來,不斷提高黨員政治理論水平和思想覺悟。
3、每次黨課教育須做好詳細記錄。
三、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
1、黨員組織民主生活會應每月召開一次,以支部為單位召開。
2、組織民族生活會以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黨組織與黨員、黨員與黨員之間以交流思想、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中心内容,黨員必須自覺參加黨的組織民主生活會。
3、組織民主生活會主要内容包括: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學生在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堅持黨性原則、密切聯系群衆、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等。
4、每次組織民主生活會要确立一個中心議題,并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将收集到的群衆意見通知支部成員或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會人員會前要充分做好準備。
5、組織生活會上,與會人員要積極交換意見,溝通思想,相互幫助。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改進意見和落實意見。對黨内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或突出性的問題,要引導黨員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檢查和督促,切實幫助黨員改正缺點。對于黨員向支部提出的意見、建議,支委會要認真研究,認真抓好實施,并發動黨員進行監督。
6、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四、黨員思想彙報制度
1、黨員彙報制度是黨員向黨組織彙報自己在一段時間内或一個重大事件活動中的思想認識和行為表現,也是黨員與黨組織保持經常聯系、溝通,求得黨組織的幫助指導,接受黨組織監督教育的有效形式。有利于黨組織了解和掌握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情況,指導和幫助黨員端正政治方向,解決在學習、工作和思想方面的實際問題。
2、彙報内容
(1)對黨的性質、綱領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體會;
(2)參加黨組織活動的體會和收獲;
(3)貫徹執行黨的決議和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和行使黨員權利過程中的情況和問題;
(4)本人的學習工作和思想情況;
(5)黨員的其他情況;
(6)群衆的意見和要求;
(7)其他應向組織彙報的問題等。
3、每年每個黨員要向黨組織定期彙報一次,不定期彙報可随時進行。預備黨員轉正前應主動向黨組織彙報。
4、彙報形式采取參加黨組織會議或個别談心等方法,口頭或者書面彙報都可。彙報應當坦誠、真實、說真話、道實情。
5、黨員主動向黨組織彙報,黨支部成員應負責地接受彙報。要善于聽取各種意見,鼓勵黨員講心裡話,對黨員提出的問題,針對不同情況,給予指導、幫助和解決。對彙報中不正确的思想應善意引導和幫助。對彙報中涉及個人隐私或不宜擴散的内容,應當予以保密。
五、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要按照“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嚴格履行入黨手續,堅持入黨自願和個别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一)入黨積極分子應具備的條件
1、對黨有較明确的認識,積極靠攏黨組織,願意并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決心履行黨員義務,主動提出入黨申請。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
3、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等方面表現突出,能積極主動完成各項任務,在群衆中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4、能正确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作風正派、團結同志,在群衆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黨積極分子确定
1、學生黨支部負責完善本支部《申請入黨人員名冊》;
2、支部委員會、輔導員,确定入黨積極分子推薦參加黨校培訓;
3、培訓合格後,黨支部要認真填寫《積極分子培訓登記表》,并妥善保管。
(三)重點培養對象确定
1、要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系統教育,使他們了解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了解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樹立為共産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2、學生黨支部每年4月、10月召開支部大會,從黨課培訓合格的入黨積極分子中讨論确定重點培養對象。
3、支部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人,填寫《重點培養對象考察登記表》;
4、重點培養對象要經常主動地和培養聯系人談心,每個季度向黨支部遞交書面思想彙報。
(四)發展對象的确定
1、基本條件:
(1)不及格課程重修學分不超過16學分,發展前不能有不及格重修課程;
(2)低年級推薦發展對象原則上無不及格重修課程;
(3)英語原則上達到四級以上水平;
(4)對團學工作有突出貢獻的高年級學生,不及格課程重修學分可适當放寬,個人情況說明上報學院黨委經組織部批準同意後可列為發展對象。
2、重點培養對象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後,經團支部、輔導員、團委、黨支部推薦,支部在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讨論,支部大會通過,可列為發展對象。
3、參加學院黨委、學生黨總支關于黨的理論知識考試,合格後确定為發展對象并公示。
4、政治審查。黨支部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5、整理材料,寫出綜合考察意見。在完成上述工作後,支部應對發展對象的所有材料進行彙總整理,并寫出既能全面反映發展對象基本情況,又能反映黨支部培養措施及過程,并表明支部意見的綜合考察意見,将意見填入《發展黨員預審表》,報學生黨總支、院黨委預審。應報的材料包括:(1)入黨申請書、(2)入黨培養對象教育考察表、(3)思想彙報、(4)“推優”材料、(5)黨校培訓登記表、(6)政審材料及政審情況表、(7)學習成績表、(8)發展黨員預審表。
(五)預審與公示
學生黨總支收到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後,要按照“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進行預審,主要審查材料是否齊備,手續是否完備,條件是否成熟。學生黨總支審查通過後報院黨委批準。預審後學生黨總支、各黨支部要對發展對象進行公示,進一步接受群衆監督,廣泛聽取意見。公示結束後,對具備入黨條件的,發給《入黨志願書》,準予履行入黨手續。
(六)履行入黨手續
1、确定介紹人。通過預審和公示後,黨支部要确定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被介紹人成為預備黨員後,繼續對其進行教育幫助。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
2、申請人要嚴肅認真地填寫《入黨志願書》。
3、支部委員會要對申請人填寫的《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集體讨論認為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讨論。
4、召開吸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經集體讨論表決,做出決議。支部大會後,應将所有材料報送院黨委并接受黨組織委托專人對預備黨員談話,經黨委審批後上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5、黨支部接到院黨委對支部報批預備黨員的批複後,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會上宣布。由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找本人談話。對被批準為預備黨員的同志,要教育其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标準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在預備期内進一步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轉正;對未被批準入黨的同志,應向本人說明未被批準的原因,肯定其優點,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今後努力方向,鼓勵其克服缺點,繼續進步,接受組織教育,争取早日入黨。
(七)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轉正
1、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
(1)黨支部應将被批準接收的預備黨員及時編入黨組織參加組織生活,加強教育;
(2)給預備黨員分配适當的社會工作和群衆工作,使他們在工作實踐中經受鍛煉,進一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及時了解預備黨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并要求他們經常向黨組織彙報思想,書面彙報至少每季度一次,對他們存在的缺點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改正;
(4)要求預備黨員的入黨介紹人繼續擔負培養聯系人的責任,督促和教育預備黨員按照黨員标準嚴格要求自己;
(5)預備黨員的考察工作,重點是考察其在黨内活動和工作、學習中的表現,考察了解預備黨員是否履行黨員義務、符合黨員條件。并在《預備黨員考察表》上按時填寫考察意見;
(6)預備黨員畢業離校時,黨支部應将教育、考察情況,認真負責地向接收單位作介紹,并将全部材料轉往對方。
2、預備黨員的轉正
轉正手續:
(1)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入黨時間,在預備期間的表現,對照黨員标準檢查自己是否符合黨員條件,今後努力方向等。
(2)黨支部征求黨内外群衆意見。黨支部要通過個别交談、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黨内外有關人員對轉正申請人的意見。聽取意見的重點是:轉正申請人的表現以及是否符合黨員條件。
(3)黨支部根據預備黨員本人的申請報告、聯系人的考察意見以及群衆的反映,對照黨員标準,進行綜合研究和分析,提出對預備黨員的綜合考察意見,明确能否轉為正式黨員。
(4)黨支部将轉正申請、預備黨員考察表、黨内外群衆意見的原始記錄、思想彙報、學習情況表等一并報院黨委審查。
(5)支部大會讨論、表決通過其能否按期轉正的決議,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6)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将其《入黨志願書》、轉正申請、思想彙報等及時歸入本人檔案。
(7)正式黨員畢業離校時,黨支部應将教育、考察情況,認真負責地向接收單位作介紹,并将全部材料轉往對方。
六、黨員檔案管理制度
1、學生黨總支專人負責各學生黨支部學生黨員檔案資料。
2、學生黨支部負責每年本支部新生黨員檔案的接收,并登記上報到學生黨總支。
3、每次組織發展結束後,所有黨員材料統一上交到學生黨總支統一保管。
4、畢業生黨員,離校前統一辦理黨員檔案轉接手續。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