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国际1946bv官网輔導員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号)、《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輔導員班主任隊伍建設的意見》(教社政〔2005〕2号)、《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教育部令〔2006〕24号)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以專職輔導員為骨幹,兼職輔導員為補充的專兼職相結合的專門化輔導員工作隊伍,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輔導員是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教師和幹部的雙重身份。輔導員是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幹力量,是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組織者、實施者,應當努力成為學生的人生導師和健康成長的知心朋友。
第三條 輔導員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積極參與和諧校園建設,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專業水平和職業能力,努力成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手。
第四條 學校鼓勵各學院根據本學院工作實際情況和需要,建立和實行班主任制、班級導師制。
第二章 要求與職責
第五條 輔導員工作的要求:
(一)認真做好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務育人工作,加強學生班級建設和管理;
(二)遵循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規律,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促進學生健康成長與成才;
(三)主動學習和掌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論與方法,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加強教育學、心理學、管理學等相關知識的學習,積極參加心理咨詢師、職業咨詢師等輔導員工作相關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證書;
(四)定期開展相關工作調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對象和工作條件的變化,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探索工作規律,努力做到既是實際工作的能手,也是理論研究的專家;
(五)注重運用各種新的工作載體,特别是網絡等現代科學技術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六條 輔導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和掌握學生思想政治狀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教育活動,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全過程。引導學生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确立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共同理想和堅定信念;
(二)道德教育。要注重樹立道德榜樣,營造良好道德育人環境,有針對性地開展以熱愛祖國、服務人民、崇尚科學、辛勤勞動、團結互助、誠實守信、遵紀守法、艱苦奮鬥為主題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活動,引導和培養大學生崇高的道德理想與人生目标,有機整合社會道德要求與個人道德價值取向,自覺處理好個人、集體、社會的利益關系,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能夠承擔推動社會進步的曆史責任,成為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三)素質教育。依托班級和團支部,加強對學生專業學習、社會實踐、志願者服務活動、社會公益活動、課外科技學術活動和文體藝術活動的指導,将德育、智育、體育、美育有機結合,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審美素質。在各項教育活動中要特别注重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培養和塑造。
(四)心理健康教育。認真做好學生心理健康三級網絡和班級心理委員的選拔、培訓、指導工作。要積極參與和推動心理健康知識普及和教育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良品格,增強學生克服困難、經受考驗、承受挫折的能力,幫助學生處理好學習成才、擇業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體問題。要關注學生個體的心理狀況,熟悉和掌握心理危機應急處置原則與方法,能及時發現并協助有關部門妥善地處理由于學生心理問題而導緻的各類事件;
(五)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積極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确的職業觀和擇業觀,指導學生進行職業發展規劃,為學生提供高效優質的就業指導和信息服務,做好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六)班級建設。以班級為基礎,以學生為主體,引導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指導班委會建設,做好學生幹部的選拔、培養、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學生班級管理檔案,定期召開班會,進行工作指導和專題培訓。指導學生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營造積極向上、和諧團結的氛圍;
(七)學風建設。加強與任課教師、學生家長的溝通,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積極引導學生發奮求知,幫助學生端正學習态度、明确學習目标、掌握學習方法、設計學習規劃,促進學生學業進步;
(八)日常事務管理。組織學生認真學習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評獎評優、紀律處分等工作。經常深入學生宿舍,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與互動,指導學生營造和諧向上的宿舍衛生環境、文化環境。積極鼓勵和引導優秀團員加入黨組織。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維護學生權益,為學生排憂解難。落實好對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有關工作安排,積極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九)安全穩定。開展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針對學生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及時進行教育和引導,化解矛盾沖突。熟悉學校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及時妥善處理學生中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
第三章 配備與選聘
第七條 本、專科生一線專職輔導員按師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設置。原則上要求一線專職輔導員帶7個班,專職輔導員帶3—4個班,兼職輔導員帶2個班。在讀研究生輔導員帶班标準參照兼職輔導員執行。
當一個年級輔導員總人數達到10人以上時,可考慮設年級主任。
第八條 新聘任的青年專任教師及各學院45歲以下中青年教師原則上必須有兩年以上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曆,否則不予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第九條 輔導員選聘工作要在學校黨委統一領導下,由學工部(處)牽頭,采取組織推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筆試、面試考核等相關環節有序進行。具體組織實施辦法另行文下達。
第十條 實行在讀研究生擔任兼職輔導員制度。選拔優秀在讀研究生擔任輔導員辦法詳見《優秀研究生擔任本科生輔導員選拔辦法》。
第十一條 探索考取研究生者保留研究生資格擔任專職輔導員制度。具體組織實施辦法另行文下達。
第十二條 輔導員選聘應當堅持如下标準:
(一)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質好、覺悟高,自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較強的政治分辯能力;
(二)熱愛學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勤勉敬業,情操高尚;具有強烈的責任心、使命感和奉獻精神;講求團結,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堅持原則,辦事公道;
(三)具有本科以上學曆和學士以上學位,具有相關的學科專業背景,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指導和咨詢等方面工作的基本素質,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調查研究、語言、文字表達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作為教育者良好的氣質和工作精力;
(五)輔導員原則上應是中共黨員。
第四章 待遇與培養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學生班級數核發教師輔導員帶班補助:每班為90元/月(博士、碩士研究生按每30人一個标準班),一年按10個月發放;在讀研究生兼職輔導員參照勤工助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結合學校實際,按統一的教師職務崗位結構比例合理設置專職輔導員的相應教師職務崗位。鼓勵專職輔導員承擔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形勢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等相關課程的教學和輔導工作。專職輔導員獲得教師任職資格可申報、評聘專業技術職務。
第十五條 實行輔導員崗位職級制,設立一到五級輔導員職級,相當于行政三級到七級職級,其中一級到四級每級分設兩檔。在住房、校内崗位津貼等待遇上比照行政相應職級執行。享受輔導員職級待遇者不再享受輔導員帶班補助。
一、從事專職輔導員工作滿4年、10年、16年、22年,考核合格可分别進入四級、三級、二級、一級、輔導員崗位的Ⅱ檔,連續3年考核優秀的可進入相應職級的Ⅰ檔。專職輔導員轉崗的,從轉崗的下一個月起,不再享受輔導員職級待遇。學校另行制定輔導員考核辦法,考核工作由學工部(處)、組織部和人事處會同學院共同完成。
二、學校鼓勵廣大教師、幹部從事一線輔導員工作。從學校其他部門轉崗作專職輔導員工作的,可參照本人學曆、年度考核結果、工作年限、職級等因素進入相應輔導員職級的Ⅱ檔。
三、鼓勵各級、各部門調研員從事一線輔導員工作,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後進入相應崗位。在輔導員崗位上工作滿3年者,考核合格可進入一級崗位的Ⅱ檔;其中,有一年以上考核優秀者可進入一級崗位的Ⅰ檔。
第十六條 要高度重視對輔導員進行全員定期培訓工作,輔導員的培養納入學校師資培訓規劃和人才培養計劃,享受專任教師培養同等待遇。鼓勵專職輔導員積極參加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思想政治教育、時事政策、管理學、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就業指導以及學生事務管理等方面的專業輔導與培訓,開展與輔導員工作相關的科學研究。支持在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礎上攻讀相關專業學位,鼓勵和支持專職輔導員成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域的專門人才。
第五章 管理與考評
第十七條 輔導員管理采用校院兩級管理模式。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學工部(處)負責輔導員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校輔導員的宏觀管理、培訓、督查等工作。各學院黨委負責本單位輔導員隊伍建設,對輔導員實施具體的指導、培訓、檢查、考核、獎懲等工作。
第十八條 輔導員工作考評是加強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有效手段,也是改進學生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環節,各學院黨委應加強領導并認真組織實施。考評以本辦法規定的任職要求與工作職責為主要内容,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定性和定量綜合考評,考評内容及評分标準詳見《伟德国际1946bv官网輔導員工作考核辦法》。考核結果與專職輔導員的職務聘任、獎懲、晉級等挂鈎。
第十九條 學校定期召開輔導員工作年會,總結工作,交流經驗,評選和表彰優秀輔導員。
第二十條 對考評不合格的輔導員,要即時解聘。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工部(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從2010年9月起試行。